法律咨询

先说一下背景,我方机动车,是司机,公司的车,复述一下事情经过。2017年8月车正常在行车道内行驶,突然有个人骑着电动车骑到机动车道内,因距离太近被挂到,然后立即停车。(车上有监控,后来调取的时候可以看到)当时对方家属来后报了120。(当时摔倒的人并没有表现出不舒服或需要打120的情况)事后交警队认定同责。领取认定书以后两方没有再联系。知道2018年1月对方突然联系我们要赔偿。说是当时摔倒的人骨折了。如果赔偿,请问我还可以报保险吗?或者赔偿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
2018-01-19 20:26:4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是有权利找责任方的车辆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作为受害人,您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对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对方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 找保险公司来,三方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情。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对方出示证明证明骨折是由于此前的交通事故导致的,因为责任认定书同责,赔偿的话也是双方五五分,然后根据责任认定书以及对方的诊疗证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 你好,建议要求对方一起去检查,确定具体的情况。
  • 双方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可能要承担60%的责任,可以报保险。
    追问:那那超出保险赔偿部分的话,还要再另外赔偿他是吗
    解答:您好,需要另外赔偿,可由公司承担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