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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兄弟二人,父母在世时有一套房改房,1993年买下,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后来父母相继去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于父亲去世前相继去世),父亲于2010年11月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母亲于2016年8月去世,去世前,留下遗嘱(有其妹妹和两位好友签字见证),将属于她的份额留给我(按法律规定应该是房产价值的1/2 1/6=2/3)。母亲的遗嘱未经公证。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将来我们兄弟二人要处置该房产,是否可以正常过户?还是需要其他材料和手续?谢谢!

刑事行政
2018-01-21 15:20: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进行见证,不能跟一方有利害关系的。如果遗嘱不成立,就只能法定继承的。要过户,需公证或是法院判决及调解的。。如有需要,可以请律师代理。
  • 遗嘱有效,你母亲和的妹妹与两位好友与继承无关,你们兄弟如果没有争议,可以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手续,详情咨询和交易中心联系。
  • 你好,自书还是代书?如果是自书遗嘱,见证人无利害关系可以。现在是要继承吗?
    追问:自书,见证人为母亲的妹妹、朋友等人,并有他们的签名。
  •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的话,你可以拿着遗嘱去诉讼要求继承。
  • 遗嘱是有效的
  • 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或者凭法院的文书才能过户,遗嘱有效性要看内容及订立程序,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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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