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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家建房时留了1.8米空地作为过路通道,现隔壁邻居想要建房,便强行说1.8米空地是他家的,由于十几二十年没有在老家生活了,村官以及镇政府都是一边倒偏向那邻居家! 最初是要用土地来换我家的1.8米地,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都确定好了,第二天就反悔改口说1.8米是他家的,然后还起诉我家侵占了他家的1.8米空地,农村老家哪有土地证我们自然拿不出土地的证据,他家自然也拿不出来,他的起诉也被驳回了。 起诉败了现在让镇政府来确权,确权也没有提前通知,只是临时今天晚上告诉说明天要来挖地确权,看挖地挖出来的土是水田里的泥巴,还是池塘里的泥巴,而我们肯定也赶不回去。 而有人说这已经不是我们家和他们家的事了,因为两家都没有土地的证据,所以这已经是村里面组与组之间的土地问题,并不是我们两家的土地争议问题了。 如果只是以泥巴来确定是否合法?说挖出来是水田的泥巴就是我家的地,挖出来是池塘的泥巴就是他家的地,泥巴又不会说话,挖出来是水田的泥巴如何,是池塘的泥巴又如何?如果以这样的方法来确权不免让人不服气!毕竟人不在老家不在现场这怎么有说服力! 想求问: 一、此事到底是村里组与组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确权,还是我们家与他们家的土地确权。 二、如果以挖出来的泥巴来确定,这是否合理合法??泥巴这种东西怎么认定? 三、要确权我们应该是当事人,既然是当事人那我们应该有提前知道的权利而不是临时通知,应该提前告诉我们确权时间应该可以商量才是,而不是定个时间临时告诉我们,这不免让人怀疑这是故意不让我们出现在现场!

房产纠纷
2018-01-16 23: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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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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