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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结婚四年,孩子现在三岁半女孩,他家在滨河路有房子。每年房租五万。全是老人收着。每年给我们3000过年,我没工作。生完小孩就一直在家做兼职,老公每个月给我1000生活费。不够的我自己出,我现在欠债5万。有四万是因我为投资失败,有一万是应为家庭开支不够。我现在想离婚。孩子给他家。然后我确实没能力负担孩子的抚养费。那些欠款我愿意自己承担。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折扣成孩子的抚养费。我唯一的要求就是我想见孩子的时候随时可以给我看。寒暑假可以让我带孩子回外婆家玩一段时间。所有作为母亲应该有的权利不能剥夺。我想知道这个婚好离吗? 可以按我这样的意愿来起草离婚协议书吗?

民事相关
2018-01-15 19: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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