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事三人在一家个体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工作了三年。前几天老板突然宣布公司转让了,让我们跟公司转让到接手单位。我们不想到接手单位工作。我想知道以下问题
1.如果我们选择不继续到接受单位工作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如果可以,这个赔偿需要谁来支付,是之前的老板还是接手单位老板
2.之前的老板拖欠一部分工资,需要怎么办讨薪最有效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装公章之类的证据,只有老板的聊天记录和偶尔的转账记录。(有时候工资是先付现金发的,有时候是转账一部分现金一部分),还有就是工作单位的照片,这些证据能站住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