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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事三人在一家个体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工作了三年。前几天老板突然宣布公司转让了,让我们跟公司转让到接手单位。我们不想到接手单位工作。我想知道以下问题 1.如果我们选择不继续到接受单位工作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如果可以,这个赔偿需要谁来支付,是之前的老板还是接手单位老板 2.之前的老板拖欠一部分工资,需要怎么办讨薪最有效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装公章之类的证据,只有老板的聊天记录和偶尔的转账记录。(有时候工资是先付现金发的,有时候是转账一部分现金一部分),还有就是工作单位的照片,这些证据能站住脚吗?

劳动纠纷
2018-01-16 10:37: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在劳动关系建立满一月后第二日起至满一年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超过一年则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即用人单位最多应当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6违规变更劳动合同:单位提出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有合理的依据:1法律直法规规定;2劳动合同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约定;3民主程序产生、并向员工公示、而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依据;4单位员工协商一致。
    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补偿月数*补偿标准;1补偿月数: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2补偿标准: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拖欠工资:建议你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标准证据。
  • 拖欠工资需要支付给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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