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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六月贷款十万元,协议上写明是月利率千分之18.6,如果没错的话应该是1860元,但是实际上每个月他收我们四分的利息,十万块钱每个月4000,期限一年,现在已经超过一年多了,但是我们每个月还给他利息,这样就可以继续使用。请问他这属于高利贷吗?可以反告他们放高利贷吗?

债权债务
2019-05-01 16:56:5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利息高出了法律规定的限定利率。如果你有合同或其他还款证据材料,可以请求降低利率。相关材料请妥善保管。
    追问:我有每个月还利息的交易记录,支付宝信息也有,到期不知道是否可以算为证据,现在要求他降低利息的话肯定不会同意,可以反过来起诉他放高利贷吗?
    解答:如果起诉也是要求降息,不是刑事案件。本金是否到期了
    追问:是的,正常到2016年六月就到期了,期限是一年,但是到现在每个月我们交利息的话就可以使用,也没有更换过任何手续。
    解答:那你计算下还多少利息了,起止时间也确定一下
  • 月利率2℅保护。
  • 高利贷涉嫌违法但不犯罪。在普通人看来,“民间借贷”和高利贷之间其实是没有多大的区别的。其实不然。两者之间的分隔点在于借贷利率的大小。利率低于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视为民间借贷,高于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称为高利贷。
    高利贷违法的意思其实就是说,超过银行利率4倍的话,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已。其实只要是双方都是自我意愿,倒也不是多么严重的违法问题。高利贷如果并未涉及威胁人身安全,只算是民间借贷纠纷。
    对于高利贷高出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应该是无效约定,这不会得到法律支持。超出4倍的利息并不属于非法收入,只要借贷双方不就此提起诉讼,可以视为资金出借方的合法收入。
    对借贷双方因利率产生的争议,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根据资金来源、真是意识表示、资金使用合法性等,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 超出执行期后不还款,可以索要利息,但须另行起诉。
    如果法院判决后败诉人不还款,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申请超过半年无结果,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超出执行期后不还款,可以索要利息,但须另行起诉。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利息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四倍的部分的借贷是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超过基准利率四倍以上部分的利息法律是不予支持的。如果不涉及黑恶势力追讨本利及无其他任何违法行为追讨债务的,该放贷不违法仅违规,超出规定以上部分的法律也不予支持。
  •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不负刑事责任。你可以不还款,让他走诉讼途径,法律保护最高上限利率年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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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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