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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前,签订的婚前协议,男方是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签署的,还按了手印。但是没有法院公正,只是签署。内容基本是“婚后因为种种原因离婚的,财产归女方所有。”最近几天,因女方与婆婆闹矛盾,拿出婚前协议书,要挟男方离婚。这要婚前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还有,协议上写的男方婚前财产,只有“分期付款房产一套,老家房屋一套。”其他财产均无提起。没提到的基本是“婚前女方买车,像男方索要20000元,女方隶属法人代表的个体经营的公司,其中以男方名义办理的信用卡刷光,至今仍然在周转使用中,额度约在80000左右。”这些都是没提到的。还有婚前彩礼10万元也没提起。

民事相关
2018-01-20 17:43: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婚前协议的具体的内容,如果不存在较大的瑕疵,可以确定有效。但如果写的不具体也不会有太大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收入一般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方所欠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 离婚协议书财产部分的约定如果很明确,财产部分是有效的,另外这个协议不能简单的认定为无效,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追问:财产部分,是不明确的,有好多漏写,并且女方要求离婚,是因为她觉得男方父母对她不上心,关心不够。孩子早产50天因为胎盘小,反正胎儿宫内缺氧;她却说是因为男方父母对她照顾不周,所导致问。质询过人民医院的医生,胎盘小并不是营养不良的问题。现在孩子在温箱没养着,她要求男方父母出钱,没钱就去借,男方父母都是65岁多的老年人。
  • 凡事约定的财产,一般都有效,没约定的离婚时按法律规定分配,具体可以电话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