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10月与中介、房东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位于燕郊的一处商品房,合同补充协议写明因买受人未连续三年在燕郊缴纳社保.不确定能符合购买条件.如买受人的购房资质在今年12月21日未能解决还不能购买.没有资格购买。三方免责并于5日内退还所有定金、首付款及一切办理费用.现在日期已到,但因中介协助办理失败.未获得网签及购买资质,现在房东私自动用首付款用于买车消费.中介通知她退款、房东表示钱已经花了一部分没法全部退款.我可以起诉她么?我存在违约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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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是违约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需要看下合同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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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具体的合同内容,是如何约定的才能确定你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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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同时起诉房东和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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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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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同时起诉房东和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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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按照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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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商品房价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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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起诉房东的,要求其按照合同退还所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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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描述你是不存在违约的,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定金和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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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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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个儿女,其中有一个儿子在三个儿女不知情的下,办了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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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同时起诉房东和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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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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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