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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目前休产假中,还有三个月才结束产假。由于公司项目解散,大部分人解约并获得赔偿。我不在解约名单,但我本身申请解约,公司也愿意赔偿。12月初已经提交了生育津贴申请,如果我现在离职还能拿到津贴吗?如果可以拿到但单位不给,我要怎么维权?

民事相关
2017-12-15 09:52:3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
    孕妇是有权休产假的,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你可以直接告知公司你要休产假,若辞退你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