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关于职务变更后,公司在未与本人协商,甚至未以任何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削减薪资,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还有我入职时,公司只与我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四月份到期。其后至今并未签署劳动合同,此时间段能否要求其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两倍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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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单位违法了,相当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其次,从到期的第二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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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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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如需帮助可电联或加微信,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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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尤其是到期后的双倍工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我个人意见,应该支付,把握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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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