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起诉前申请的财产保全,都是依照法院要求的程序走的,并且法院也给我下裁决书了,并且盖了法院的公章,过了近半年时间,判决书下来了,判我是胜诉方,我开始申请执行了,结果我一到当地房产部门查询我所保全的房产,告诉我没有保全上,没保全上这个信息是法院过了半年左右时间,我开始申请执行的时候告诉我的,这个期间被申请人还跟其他人有债务纠纷,结果就被其他人给保全了,最后给我本人的利益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失,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错是在于我还是在于法院,我应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