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详细描述您好,咨询下,房子原为公司宿舍,公司合并后房屋给了个人,房子盖了几十年了,也住了几十年了,而且户口也在这里,今天王四营乡政府来人说是违建,让三天腾退,未有热河安置及补偿,这样的现象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得到安置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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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盖了几十年了,也住了几十年了,应该属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城乡规划法》以前建筑的,不应认定为是违章建筑,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带着所有的资料,详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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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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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安置问题,可以咨询一下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果是违建,应当按规定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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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主张享受拆迁补偿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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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需要根据房屋的产权人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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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清楚应争取哪些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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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