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半 不过了 没有领证 男方过了6万彩礼 有一个27个月的宝宝 请问 这种情况 分开了 孩子归谁 彩礼要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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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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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定情形彩礼不需返还,孩子可以争取,看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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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认为孩子应该由母亲扶养,彩礼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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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