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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前段时间在生活中不小心摔伤,在我们乡卫生院治疗不了,然后就去了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在县人民医院一共花费了三万多,出院时院方总共报了个一万多点儿,自费差不多二万。这个民政能给二次报销吗?我爸那个户有三口人,我爸、我妈、还有我弟,我爸68岁,患有结核病,我妈58岁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然后我弟还是个三级残废。

婚姻家庭
2017-11-20 03: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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