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纠纷 我是2017年3月24在无锡市梁溪区民丰西苑定的一套124平的经济适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纠纷 我是2017年3月24在无锡市梁溪区民丰西苑定的一套124平的经济适用房,总价93万元,并约定于2017年11月27日过户户,并约定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要赔付对方总房款的50%的违约金,还有几天就该过户了,房东现在以没有地方住为由,找我协商说看看房子能不能不买了,他愿意赔点钱,后来经中介给他谈,又说要我给他加价20万元可以过户,还有几天就要过户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要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把房子过户给我,我应该那怎么办?如果房东坚持不买这个房了,走法律程序,需要什么证据,我该怎么取证?那我们在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对方50%,最终会生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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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的这种行为属于违约,建议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赔偿你违约损失,违约金约定过高对方可以要求降低,但对方违约是事实,您可以着手准备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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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代理过类似案件。建议带好购房合同,以及相关资料与我面谈,以便在了解详细情况的基础上,给您有针对性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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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观上可以继续履行的,法院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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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提供合同,首付款凭证等证据,如果判决继续履行,违约金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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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