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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1日下午2点40分,发生交通事故,我追别人尾后,在碰撞后,我追尾的车子撞到了路边车行的两台商品车,车行商品车价值14万,现在我与被我追尾的维修费用还没有坚定,无人员伤亡。我是主要责任,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我是百分之七十的责任,对方百分之三十,我买了强交险,车身险6万,这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50万,现在主要是车行要求我的保险公司受理这两辆车,而保险公司只能维修受损部件。想请问如果有法律程序,需要多久能处理好,赔偿是由保险公司全陪?如果保险公司不全陪,我要承担多少费用?

交通事故
2017-11-15 12: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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