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当时合同上写的工资是每月8000元,效益工资每年不少于十五万四,每月平均发放工资,还有交保险。按正常每月应该给我开20000多,可公司每月只给我开了10000元,公司说以后给我补上,但现在六个月过去了,公司说我不适合公司工作,让我离职,我和公司要我这六个月的少开的那一半工资,公司说让我走法律程序,吴律师,你说我能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工资和保险吗?
-
只要你陈述属实,可以要回。
-
这个需要看证据
追问:还需要什么证据?能否说明一下
解答:合同约定啊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