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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我想要孩子,可男方不给,怎么办,孩子九岁,是女孩

民事相关
2017-11-10 12:57: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求孩子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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