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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公司做市场销售,自动离职后,本来一直负责一个市场的开拓,然后公司可以用以后那个市场的销售业绩来要求我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7-11-07 21:33: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在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后,劳动者与公司都要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要积极找劳动者订立合同,劳动者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辞职离职需要提前通知给对方,没做好提前通知的,公司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不过,要是一直没签合同的,那么劳动者随时离职了,还需不需要再接受这种处罚就不一定了。
      事实上,按照一般规定,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要有合同牵绊的,那么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到企业。如果没做好这一步骤的,那么将要接受下面的处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劳动者不打一声招呼,或是提前通知的时间没一个月的,那么在这个时候辞职可能会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要是双方根本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因为主要是用人单位违规,那么劳动者随时离职就不会受约束,这种情况下可以随时走人,并且公司为此遭受的损失,也没有劳动者的责任。
      相反地,这种情况下,因为用人单位是违规了,那么劳动者还可以请求赔偿金,即请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
      最后,现在有些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的责任,经常会拖着不肯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在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要是遇上这种的,找公司协商了也没用的,为长远考虑,也可以选择即时离职。但公司要求你为此承担赔偿责任的,你就要注意你不必如此做,要是对方对此反驳的,就要注意收集证据积极去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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