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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一年前醉驾骑三轮摩托追尾了挂车,我负主要责任,造成了我面部毁容,肋骨骨折了10处,肩胛骨骨折,交警队当时让我取保候审,因为当时看病把钱都花没了,没有造成他人伤害,没有钱办取保,都过去了一年以为没事了,现在报案的交警队来说我的案子没往上报,现在让我办取保,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交通事故
2017-11-02 21:30: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当时酒精含量多少?公安机关对你进行了伤情鉴定了吗?
  • 办取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