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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您好,家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肇事方是托摩托车,全责;当时急救后因对方拒绝承担医疗费,我们提起诉讼,有交2200元诉讼费,由于家境穷困,加上我们支付了医疗费用,所以在村里开据一张困难证明,当时就不用交诉讼费2200元;现在接到委托律师电话,说这诉讼费还是要我们去交,不交法院就不给判。我想问问吴律师,像这种情况,这诉讼费本来就是对方要支付的,为什么还要我们垫付呢?再说我们在治疗中花去全部钱;法院为什么要在受害方这边搞钱?真想不明白,请您帮分析一下,谢谢。

交通事故
2017-11-03 09:42: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诉讼费由起诉方预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你委托了律师的话可以咨询你的律师。
    追问:问题现在己开具困难证明,可缓交,这费用为什么法院不直要求肇事方交呢?伤者医疗费都不承担,就算到时判了,他不给又有什么办法?靠法院执行?他名下无任何财产。这些钱不是又加重伤者家庭困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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