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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营业厅,说是帮他们投票,我觉得可以就帮了一把,投完就走的,他们说要我的手机号码,检测一下我的号码能有多少积分,能换什么礼品,在帮谁投,帮他们打一个广告。结果我检测过后四星级用户,一千六百多分,能换一台平板,我心里还想能有这么好的运气,他们先跟我说的是要保持一定的上网时间加通话,几年没消费买2999,我觉得这个很简单,两年就能消费那么多了,毕竟换了几次号码我这个号码都没丢过,用了也将近五年了,没特殊情况不随意换的。结果签完字他们帮我申请后,那后面的合同简直更是霸王条款,我三年内还不能机卡离身,还得三年内每天保持一分钟内的通话和10M上网,外加每个月的八次视频通话,前两个条件说的时候我是肯定基本能做到的,但视频通话如果不是本人接的话,或者没有接通都算我违约,因为我不敢保证我在偏僻的地方有网络,但很差的情况下能接到通话,一旦违约就要收取8%的违约金。申请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跟我说这一个情况,我只是能保证上网加通话率。申请前还说了我半年卡就能安装到原来的手机上,后面又说我三年不能分开。还说我只有六十分钟的时间,可以考虑买个公开版的手机或者平板,不用履行任何合约,那个点他们又再说让我赶紧做决定,他们没多久要下班了。我有点急,在最后几分钟还是选择了买公开版的平板,花了2499.因为我担心违约一次要收取高额的违约金和滞纳金,更会影响我以后的征信问题,请问商家这种手段是否无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损害赔偿
2017-10-30 17: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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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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