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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个朋友办了婚礼给了四金和彩礼钱,四金发票刚买就被她拿走了,没有领证,有了孩子,没有几个月就分手了,她便和别人结婚了,没几个月,彩礼钱和四金可以退吗?孩子判给她的,要求我一个月给一千抚养费,她属于骗婚吗?她现在告我一个月给孩子抚养费一千,彩礼钱和四金可以要求她退吗?

婚姻家庭
2017-11-03 09:34: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咨询的是归还彩礼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为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可要求退还、、、、、、
  •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双方解除婚约关系的,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但具体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定。有需要可以加微信(即手机号)详谈。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 您好,彩礼可退的情况有(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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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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