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 就是我们想离婚 有个3岁的小孩 关于抚养权怎么判?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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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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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谁的条件好些,孩子跟谁更好。另外孩子目前跟谁在一起生活判给谁可能性更大一些。你可以加个微信方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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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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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