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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谢谢你了!现在事情已经过了1个多星期了,找到当时的证明人估计有些困难,估计没有人记得那天早晨发生的事了。他虽然受伤了,可是并不影响他正常的工作,因为他是负责人,并不需要主动做工作,就是说受伤的手可以没必要做出可能会影响伤势的行动,如果他不听从医生的指示而擅自行动,造成的结果我是否可以不必履行?我还有一个问题: 是不是说他在受伤时期造成了损失,他自己可以采取行动而未采取行动来弥补损失,这样的损失是否应该欲我来赔偿呢? 是不是说受伤的人在受伤期间可能的损失都应该由我来赔偿,包括他说的各种收入? 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应该算工伤?如果算工伤,而他本人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是不是应该由其单位负一部分责任?如果他自己就是老板,那由应该怎么样处理呢? 麻烦大家了!谢谢!

婚姻家庭
2008-03-25 13:53: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现在要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确实存在困难。
    你可以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关于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主张:你是在为了避免与逆行者相撞的情况下,紧急避让,而导致第三人受伤,依法应当由该逆行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上述主张不能够成立,则:你可以尽量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考虑为自己进行申辩,尽量减少赔偿的范围和赔偿数额。
    回答你的问题:
    1.对于非因本次损伤事件产生的医疗费用,或者因其不遵守医生的治疗修养建议而增加的损害,你不承担民事责任;
    2.关于损失范围,我已经解答,请参见上面的帖子。受害人的误工损失,是指他的固定收入,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参考其前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到每天的收入,结合误工的天数,来计算误工损失;
    3.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本案不适用。
    ============
    律师建议,对于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你有异议的权利,可以对其提供的赔偿清单逐项进行计算和辩解,不在赔偿范围内的,你有权不进行赔偿。
  • 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依照诉讼程序解决,任何人均无权将自己单方面的要求强加于他人。如果对方对你进行威胁,则你有权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并对对方对你的恐吓进行调查和处理,情节严重则可以除以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如果你对5000元的索赔有异议,则你可以告知对方以诉讼途径解决你们之间的争议,如果实施人身威胁或伤害,则对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如果对方对你进行威胁,则你有权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并对对方对你的恐吓进行调查和处理,情节严重则可以除以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 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依照诉讼程序解决。
  • 你现在要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确实存在困难。你可以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关于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主张:你是在为了避免与逆行者相撞的情况下,紧急避让,而导致第三人受伤,依法应当由该逆行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上述主张不能够成立,则:你可以尽量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考虑为自己进行申辩,尽量减少赔偿的范围和赔偿数额。回答你的问题: 1.对于非因本次损伤事件产生的医疗费用,或者因其不遵守医生的治疗修养建议而增加的损害,你不承担民事责任; 2.关于损失范围,我已经解答,请参见上面的帖子。受害人的误工损失,是指他的固定收入,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参考其前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到每天的收入,结合误工的天数,来计算误工损失; 3.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本案不适用。 ============ 律师建议,对于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你有异议的权利,可以对其提供的赔偿清单逐项进行计算和辩解,不在赔偿范围内的,你有权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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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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