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A和其前妻B正在结婚状态时,购置了一处房产,此时房产的所有人为父亲A和母亲C。7年后,前妻已逝,母亲C和父亲A已结婚,父亲A把房子的50%所有权通过出售的方式,出售给了母亲C,此时最新的房产证上显示所有人为母亲C,所有人占有份额为全部,所有权性质为私有,所有权来源写着50%购买,50%换证。现在母亲已逝,但没有订立遗嘱,而父亲年事已高,房子还没办继承,母亲的父母均于母亲后去世,其子女均愿意放弃继承,父亲想立遗嘱(父亲和前妻共养育了6个儿女,但其并没有和我母亲共同生活过),想让父亲与母亲所养育的:我和姐姐(共2个人)占这间房子最大程度的份额,请问该如何撰写该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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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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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还是很复杂的,而且表述的情况不够准确,建议面谈后再起草遗嘱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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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所述,您有权继承您亲属的遗产,我们近期刚办结几件与您类似的案件,都成功争取遗产,我们可以给予您成功案例的判决书进行参考;如需专业律师指导、争取合理的遗产,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详细说明案件情况,让我们直接为您解答,以便尽快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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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律师详谈,并委托律师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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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