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原房子是公公的名字。但拆迁时按人头分的,每人45平,有我的一份。分的2套房子都是老公名字,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的户口迁回婆家,能分房吗?
-
拆迁补偿时按人头你们取得了每人45平米的优惠购房指标,根据拆迁补偿协议,原房屋的拆迁补偿和人口安置是分开计算的,原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两部分属于你公公,另外还有其他费用,有的是归房屋产权人,有的是按户给的,有的是按人头给的,总之,需要具体区分每一项费用,但大部分款项应该属于你公公。你公公和你们夫妻同样享有优惠购房指标,然后你们使用补偿款购买了回迁房,登记在你丈夫名下,应该说是以共有的意思购买的,在家庭内部,不能说该房屋就是你丈夫的,没有你公公的份额。所以房子应该属于你们家庭共有,你和你老公的财产份额应该是每人45平米对应的利益,购房后也只是享有90平米的份额。一般在拆迁公告发布后,户口就会冻结,你无法迁入户口,如果能迁入,应该是可以获得优惠购房指标的。建议您到律师事务所与专业房产律师面谈,方便律师给您提供更为全面准确的解决方案。
追问:我的户口已经在那里了,今天看的协议上面直接就是我老公的名字,没有我公公,那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解答:不全是。有你公公的份额
-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共有
-
可以的,联系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
您好!可以。协商不成,法院起诉解决。可来电咨询。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您老公名下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 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追问:分的那房是协议,只有使用权,其他都没有,那也能分到房吗?
-
您好,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