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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结婚时我父亲单位分了一间平房我哥我姐我都是在哪出生的后来我父亲单位又分了一套楼房我爸我妈带着我姐我连同户口一起签到新楼房我哥的户口因为他在江西上学所以没动平房1995年拆迁分了一套一居室 办理手续都是委托我哥办理的 三年后新房盖好了房本上是我哥的名字 旧房本换新房本是我嫂子去办理的结果房本下来又成了我嫂子的了我想问一下我父亲去世了这个房子算遗产吗我妈能继承这个房子吗

继承
2017-10-15 15:15:5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您好!不属于遗产。
  • 您好!不属于遗产
  • 您好!不属于遗产。。。。。
    追问:您好!
    不算遗产,我哥在办理离婚这个房子跟我妈有关系吗?
    解答:您好!需要看当面拆迁时谁委托您哥哥办理的?建议携带材料咨询当地律师。
  • 可以主张。。。。
  • 您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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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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