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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已经申请了公租房,子女可以买房吗? 原来是3人申请的公租房,父母和我的户口不在一起。申请后结婚买房,街道的说要收回2居室换单间,这个租房时候没有说明,而且是街道办公租房的工作人员建议婚前要房子。这样合理吗?

婚姻家庭
2019-06-19 22:59:16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法律的范畴,是属于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政策的范畴,建议可以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详细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 这个不影响父母的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 您好,建议申请购买..
  • 你好,一般可申请购买
  • 这是没有限制的
  • 您好,建议申请购买
  • 公租房租满5年就可以进行交易,近几年来,国家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
    1、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
    3、关于业主住满5年后,购买的价格计算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
    所以公共租赁房不满五年规定上是不得上市交易的,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另外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
  •   公租房买卖要符合哪些条件,  1、承租人是单身成年人且无同住人的,可作为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  2、承租户在申请购房时,其家庭成员中的现役军人、水上工作者、地质勘察工作者以及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成年人,均可作为购房人。  3、家庭购买多层公有住房(包括未装电梯的独用成套公寓住房及独用成套新式里弄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或购买高层公有住房享受了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建筑面积后仍超面积的,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按市场价购买。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公租房出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的情形;  (三)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四)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的租金由租赁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其中涉外房屋租赁应当向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后,出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 可以申请购买。。
  •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 您好,可以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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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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