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骑自行车自东向西行进,当时自行车道上逆行的车很多,我为躲避对面的一位逆行者而挂到了我身旁的一位骑车的人,结果他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我当时已前进了10多米,回头看到他倒在地上,我回去扶他起来,并带他到我所在的单位进行了基本的医疗处理,再去医院拍了X光,结果诊断是左手肘有轻微骨折,于是按照他的要求赔偿了500元,并交纳了近700元的医疗费用。一星期后他到我家,说他是一个承包商,由于受伤而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于是索取误工肥和医疗费加护理费共5000元的赔偿,我因钱数太高而拒绝了。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应该进行司法仲裁吗?他要求我赔偿5000元的要求合理吗?谢谢大家了!

婚姻家庭
2008-03-25 13:54: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当时应当要求引起险情发生的 人(逆行者)承担赔偿责任,你是不必承担责任的。
    5000元的赔偿是否过高,需要结合你当地的生活水平和赔偿标准来计算。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你好,根据当地生活消费水平确定。
  • 需要结合你当地的生活水平和赔偿标准来计算。
  • 赔偿数额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赔偿标准来计算。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当时应当要求引起险情发生的 人(逆行者)承担赔偿责任,你是不必承担责任的。 5000元的赔偿是否过高,需要结合你当地的生活水平和赔偿标准来计算。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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