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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休陪产假与公司只给我三天假有冲突(劳动法规定为十五天)多次与公司协商不成,于是向劳动局提诉后假是休了!假期结束回公司第一天上班就收到领导通知让我上五天八小时(也就是不让加班)因为我们加班较多加班费也是月收入的一部分说白了就是逼我走我该怎么应对!谢谢

民事相关
2017-10-11 0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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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