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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左右,我爸爸建了一栋新房,当时由于缺乏有关知识,听信了“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两张房产证”的谣言(因为我爸当时已经有一栋房子),因此将此新房的房产证户主填了我爷爷。近年来,由于爷爷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我们担心爷爷百年后,爸爸的兄弟姐妹来分这栋新房。因为这栋新房完全是由我爸爸出资建成的,而其他人根本一分钱都没有出。 我爸爸现在想到房产部门按照二手房交易程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房屋过户时,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免交契税?是否一定要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才可以申请免交契税?

房产纠纷
2004-05-26 21: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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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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