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链家签了一份租房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是这样的:乙方预期付房租一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我想知道这样符合合同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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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是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之一。但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按照你的描述,双方约定逾期一天就解除合同扩大了出租方的权利,对你非常不利,建议双方签一个补充条款约定对方需留有合理的催告时间。建议带材料来让律师看一下,我们这边会给出几个方案供选择。其他有关房产的法律事宜我们可以面谈,我们专职处理房产,如需要帮助、了解情况和查看本律师资料,可点击左面律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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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发给律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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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还是要看当时双方合同到时如何约定,原则上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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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