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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生前写了两份遗嘱,第一份做了公证,第二份没有公证,但在遗嘱里注明了以此遗嘱作为有效遗嘱,其他遗嘱作废,有签名日期手印,有签订时的见证人和录影,还有不动产复印件,请问法律上来说哪份遗嘱有效呢?第二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继承
2017-10-06 1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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