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公司不同意,我就旷工了。我们公司工资结算周期是每月1日-最后1日,我是9月1日旷工的,八月份工资不给我,说我旷工了是没工资的,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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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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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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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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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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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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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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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你和单位不存在以下问题单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赔偿:
提交书面辞职信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不同意也行。
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
有了以上两条证据,在30天(试用期3天)后可以要求公司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不给工资,你可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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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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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