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要结婚的名义和男方交往,在男方给了订金彩礼之后女方又反悔了,女方这样是不是骗婚呢,给他们的钱能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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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未领取结婚证的,男方可以索回彩礼,法院予以支持。现在对方不愿意退钱么?可以来电详细咨询,为您指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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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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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方不属于骗婚,彩礼是可以要回来,有法律依据。若您需要帮助,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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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结婚的话,彩礼是可以退换的,建议您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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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详询点我头像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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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