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当时租房签合同房租押一付三,但房主口头承诺以后可每月房租交给其妻子。现在到了交房租的时候,交了一个月的,其妻子要我们搬走,原因是我们没有一季度一季度的交钱,称其丈夫没有说过每月付房租,并且不退押金。在要求我们退租的时候还收了一个月的房租。我们都是大学生,如果当初说一季度交房租,我们也不可能租啊。现在这样的情况这合理吗?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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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或者搜集房主答应你们的证据。
追问:现在要求我们补交2个月房租或者搬走不退房租。该怎么办呢
解答:还是协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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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