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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担保是10年前的事了,带款的人没还贷款,现在人也死亡了,在此之间没收到银行的任何通知,现在银行起诉到法院让我还款,请问我还有责任还这贷款吗

债权债务
2017-09-25 15:03:4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那就要看之前银行有没有报纸公告催缴,看诉讼时效有没有过了
  •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 这个应该积极应诉,否则很有可能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签订的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这种情况属于无约定,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从主债务到期后开始计算,期限是6个月,你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从新跟对方协商确定担保期限,如果达不成协议,就按无约定的情况来算。
  • 应该积极应诉,否则很有可能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涉及到时效等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看到担保协议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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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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