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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的车借给我弟弟,结果他被人骗的去抵押了,那个人拿着抵押的钱跑了,因为没有任何证据报警不能立案,已过了违约时间担保公司要卖车,因为我们是新车,所有手续都在车上,我们自己去把钱还了把车赎出来,再告行不行,当时抵押是他们两个人签字的,我们应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4-25 11:09:2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人在哪儿?建议您过来当面交流,您弟弟抵押您的车属于无权处分,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您可以直接打电话咨询,请在我的个人资料查看联系方式
  • 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第十八条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以住房抵押作贷款担保:贷款银行可接收的抵押物有:所购买的住房、自己已经拥有(有产权)的住房。如果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按贷款银行的规定,则不需要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借款人来说,可以节省一笔评估费用,如果以自己已经拥有产权的住房作抵押,该抵押物则需要经过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笔评估费用,目前评估费用是按照政府规定的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收费的。
    以住房作贷款担保,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选择抵押作贷款担保方式,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并明确贷款银行为本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采取抵押担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记费用、保险费用和抵押物评估费用如果借款人经济条件较为富足,这种方式是较为理想的选择,也是银行最愿意接受的贷款担保方式。
  • 担保签字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担保人担保时需要签字吗?无论是用物作为担保(抵押)还是人的担保(保证),都需要担保人签字,担保人不签字,担保合同就不能成立,债权人就无法根据担保合同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另外,物的担保即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无法对抗第三人。
  • 如果你们换掉,只能向债务人追偿。。
    追问:因为我弟弟当时抵押的时候是他们两个一起签字的,抵押的钱当时是担保公司直接打给他们一起的那个的,他们之间没有写任何东西,现在没证据,但是担保公司他是有备注的,因为他们不想被牵扯进来,所以不给我们备份任何相关东西,说是车赎出来东西可以给我们
  • 你好,应该直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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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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