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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我们县城里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在正确的行车道行车,与一个饮酒、逆行、超速(80码)还搭乘了一个人的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人发生车祸,对方大腿骨断裂,交警队法庭开庭判定我为次要责任,对方医药费用了2万多,判罚各种医药费的三七责任划分,另付误工费,营养费,等...,及交强险总共费用高达9万多,为什么他撞的我,我却要判罚这么多费用,为什么交强险责任是在于我来赔付的?

交通事故
2017-09-18 11:46: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如果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你需要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如果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院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营养费可以和医药费用一起主张,至于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每个地区不一样,有的法院还是按30或者50一天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伤残等级计算一个范围,法律规定只是说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一般都是只主张,至于赔多少法院说了算。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然后再根据原因看是哪一方的过错导致的,过错大的一方,承担的责任越大,当然也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所以事故责任的大小与赔偿责任息息相关。另外交警作出责任划分不是口头的形式作出,而是需要出具一份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主要会写明事故的经过、认定依据、承担事故的责任人、责任承担情况。事故责任一经作出,双方确认并认可,就可以作为该事故的赔偿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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