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汪律师,我在今年四月份参加了一个互联网产品运营培训班,当时签订的协议是19800的贷款,从今年十一月份开始分十八个月还。我是六月初学习结束后去了上海,在上海寻觅无果后在七月底回到合肥。直到现在。协议上有保障条款,说是学习期满后三个月没有安排到工作便可以申请退款,现在他们以两个名义拒绝了我的申请,一是我曾经在上海去过一家公司试用,但是很不巧上午去中午吃完饭领导就和我说公司因为资金断裂而不得不把项目暂停。就这样我呆了几个小时的地方被他们认定为我入了职。前后一共几个小时,并且都没来得及要我的个人资料去登记,也没有提供劳动报酬,我认为没有构成劳动关系。第二个是我之前在上海,后来不理想回到合肥以后他们又说我异地不能退款,这个在条款上是根本没有的,可以说是无迹可循,但是我目前的情况就是还没有工作,就快到还贷款的日期了。您觉得我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情况下起诉胜率能有多大?谢谢!

损害赔偿
2017-09-13 10: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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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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