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打算离婚,我们名下只有一处房产,孩子已成年商量归于孩子名下,然后我们婚姻存续期间有41万的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男方说他来还,但是我担心他离婚后就跑路,如果债权人都找我要钱怎么办?离婚协议里应该怎么约定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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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仅对你们二人有效,对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是无效的,其仍可以要求您偿还,要保障您的权益,最好在双方约定后明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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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该笔债务形成缘由等具体情况,明确约定由男方承担偿还责任。可来电委托律师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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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协议最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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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证明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但是只是一个方面而已,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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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