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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在成都双流一个工厂打工2016年由于老板拖欠工资找了劳动仲裁,但老板据不履行,最后审请法院强制执行,2016年12份法院接受了案子,现在已经2017年9月份了,执行局一点信息都没有,现在我们不知道该咋办,麻烦支支招。

其它综合
2019-05-18 00:58:3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必须再次申请执行,
  •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 一、一般劳动争议有四种途径处理:1、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3、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4、委托当地劳动方面的律师代为处理二、已经超过法定期限了,但是你提出申请还有得回来的机会,如果不申请就等同于自己放弃;另外你越晚提出申请得回的概率越低,建议尽快提出申请。
  • 根据调解仲裁法,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下:首先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诉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申诉人需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预交仲裁费,案件庭审过程有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等几个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你好,提供财产信息。
    追问:这个老板的厂还在继续开工,为何执行局迟迟没有办理,
    解答:你好,是执行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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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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