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今年6岁半,今年我们都安县教育局下的通告是年滿6周岁的小孩都上一年级,可是我带小孩回家了学校说学生多不再收只收上学期学前班的小孩,现在学校又不开学前班,我小孩不能读书,我在外打工送小孩回来发費了好多钱,还少了好多天工作不能上班,这损失我该怎么办?
-
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
孩子已经达到年龄而被拒收的,建议找当地教育局。至于您诉求损失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