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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三个月跟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上班26天后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8月31号提出的,9月1号上完最后一天班。请问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还应该支付多少赔偿金?是一个月还是半个月试用期工资,通知金要赔付吗,赔付多少?

劳动纠纷
2017-09-01 09:24: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追问:我还在试用期中工作不满6个月,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说我工作不太主动,跟同事沟通少,这应该不是正当理由吧。我试用期工资是2200一个月,请问单位是按多少支付补偿金?是支付双倍半个月工资2200还是只补偿半个月工资1100?
  • 还要赔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赔一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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