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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结婚一年,同居五年,婚前我们就有孩子,现在孩子一岁半还在吃奶,我跟我老婆离婚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就归他妈妈,现在我都见不到孩子也没有抚养权了我还要给抚养费么?我出了抚养费是不是应该让我探视我的小孩?

民事相关
2018-12-26 09:34: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父母可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均有权争取抚养权,一般根据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考虑。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一般是月收入的20%-30%。
  • 要的,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你好,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一般是月收入的20%-30%。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离婚后,对方父母仍有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不因子女由谁抚养而改变。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履行探望权或直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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