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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父亲57岁骑电动车正常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开车门我父亲撞上了,4颗牙脱落4颗牙活动,机动车驾驶人逃跑了,第二天交警找到了肇事者,我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7-08-31 09:47: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先等交警定责任,再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 您好,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以交通部门经调查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您可以要求相关责任人向您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