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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求离婚,因为三天两头就吵架,有暴力倾向,有两个孩子,女方要求一人一个,净身出户,双方没有财产,自己借的债务自己还,但是男方要求女方给钱,女方不同意,我想问女方怎样才能合理的去离婚,保护自己的权利

民事相关
2017-08-25 19:29: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三份起诉状;
    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带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等待通知,积极参加诉讼就可以。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 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 那就只有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以对方有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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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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