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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申请赔偿,2016年我在房产中介签署了二手房买卖协议,我是买家。约定等到2017年3月份房屋满两年的时候去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到过户交税那天才发现房屋未满两年,因要交纳过高税费,双方同意中止此次递交的房产交易手续,另再约好下次交易时间,,房管局的手续是取消了,但我已交付定金和首期款给业主,业主也收取了,现在房子满两年了,也是我们早已约定好再次去房管局申请递件交易的日子,业主不肯去,说房子现在要加价才能继续交易,请问,,我应该怎样做?给出去的定金和首期款能拿回来吗?

房产纠纷
2017-08-25 11:22: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的条款和附件。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上家违约不卖,不管下家是否支付了房款,也不管上家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下家都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上家仍拒绝履行,下家可诉至法院要求强制履行。如果双倍返还定金还不能弥补下家的损失,下家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比如下家付了5万元定金,上家不想卖房,只同意返还10万元,而此时房价涨了20万元,那么上家仍然赚15万元。这时,下家可要求上家赔偿差价损失,也就是下家按实际损失来索赔,这个实际损失就是房价上涨的差价,下家可以按20万元来索赔。
  • 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卖家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定金首付及相应利息。如需帮助,可电联或加微 信,手机微 信同号。
  • 对方违约,起诉要求强制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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