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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离婚一年了,离婚的时候因为我没有工作,孩子爸爸的经济条件都比我好,孩子就判给他了,现在孩子要读大学了,孩子的爸爸不让他上学,说是女孩子不用读大学,叫他出去打工,我该怎么办?我能起诉他吗?

民事相关
2017-09-12 16:15: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爸爸的行为涉嫌剥夺孩子的受教育权,你可向社区或妇联等相关部门反映,也可向法院担起诉讼。
  • 您好,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希望我们的答复可以帮助到您。
  • 您好,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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